贈與合同范本附負擔-轉讓合同(精選3篇)
贈與合同范本附負擔-轉讓合同 篇1
贈與者 (以下簡稱甲方)
受贈者 (以下簡稱乙方)
雙方締結如下贈與契約:
第一條 甲方將后記的不動產依以下各條約定贈與對方。
第二條 甲方會同乙方于 年 月 日進行后記的不動產移轉登記及轉讓手續(xù)。
第三條 前條的轉讓系以現(xiàn)有狀況下交付乙方。而自簽約日始至 年 月 日止,乙方得繼承為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.出租人。
甲方須將前述房屋租賃契約書交付予乙方。
第四條 乙方受贈后記的不動產后,應負撫養(yǎng)甲方夫妻之責。
但,乙方應自后記不動產租賃所得租金 元于每月前交付與甲方。
但,當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時,或乙方生子時,雙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約定。
第五條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時,甲方可撤銷本契約:
(1)無法履行前述的撫養(yǎng)義務時。
(2)對甲方犯下重大罪行。
第六條 乙方若因前條任一事由遭致撤銷契約時,不得將后記的不動產轉讓,并應立即將之歸還甲方。
第七條 根據第二條所述后記不動產于辦理移轉登記或交付日之前損壞時,則撤銷后記不動產建筑物的贈與,而僅贈與土地。
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條但書中的撫養(yǎng)費。
不動產標示:
(1)土地:
坐落于 市 街 號
面積: 畝
(2)建筑物
木造房屋二層
面積:一樓 畝
二樓 畝
上列建筑物正租賃中。
本契約一式兩份,甲、乙雙方各執(zhí)一份為憑。
立契約人
贈與人(甲方):
住址:
身份證統(tǒng)一號碼:
受贈人(乙方):
住址:
身份證統(tǒng)一號碼:
年 月 日
年 月 日
贈與合同范本附負擔-轉讓合同 篇2
轉讓方(以下簡稱甲方):
受讓方(以下簡稱乙方):
甲乙雙方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》、《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》等有關政策法規(guī),本著平等、自愿、有償的原則,經充分協(xié)商訂立本合同。
一、 轉讓標的物
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坐落在 鄉(xiāng)(鎮(zhèn)) 村 小組,小地名: (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),面積 畝的 (林權證號 )進行轉讓。
二、 轉讓期限
轉讓期限 年,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。
三、 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時間
乙方通過 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,轉讓期內 支付轉讓價格,金額: 支付時間 。
四、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
1、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、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,實行自主經營、自負盈虧。
2、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,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。在乙方的準許下他人方可在轉讓標的物范圍內開荒、采石等,但不得破壞林地資源。發(fā)生森林火災、病蟲害、偷盜等毀林行為時,甲方應在第一時間內積極采取措施,及時向乙方和有關部門報告。
3、乙方轉讓期內守法經營,不得改變林地的性質,在不損害甲方的權益的前提下,可以將剩余的轉讓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人,并辦理有關手續(xù)。
4、 轉讓期內,林地資源被依法征用、占用,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。
五、 違約責任
1、甲、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,應本著誠信的原則,嚴格履行合同義務。如一方當事人違約,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。違約金的數額以轉讓金的50%支付。
2、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,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。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。
六、其他條款
1、本合同甲、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。
2、因本合同的訂立、效力、履行、變更及終止發(fā)生爭議時,甲、乙雙方協(xié)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。
(1)提請村委會、鄉(xiāng)(鎮(zhèn))人民政府調節(jié);
(2)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;
(3)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3、本合同未盡事宜,可由雙方協(xié)商一致簽訂補充協(xié)議,補充協(xié)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。
4、其他需要說明事項:
5、本合同一式三份,甲、乙雙方、轉讓合同管理機關各執(zhí)一份。
甲方(公章):_________ 乙方(公章):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(簽字):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(簽字):_________
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
贈與合同范本附負擔-轉讓合同 篇3
甲方:
乙方: 修理廠轉讓協(xié)議書
甲方由于經營和人員變動等原因決定不再經營修理業(yè)務,經雙方協(xié)商,甲方同意將修理廠全部手續(xù)轉讓給乙方,具體事宜如下:
一.時間由20xx年8月20日起,乙方承接甲方修理廠并繼續(xù)使用名稱:秦皇島市晨光汽車修理有限公司。
二.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轉讓費伍千元人民幣整,其中包括電腦,發(fā)票打印設備。變更完成后一次付清。
三.甲方必須協(xié)助乙方完成所有證件的變更,提供所需的一切手續(xù),到變更完為止。
四.責任劃分:在手續(xù)變更之前所產生的任何事宜(包括經濟糾紛,刑事責任,及工商稅務等拖欠的相關費用)均由甲方支付與處理,待手續(xù)變更完成之后上述相關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與甲方無關。
五.本協(xié)議經雙方同意具有法律效益,雙方簽字后立即生效。
甲方(公章): 法人簽字: 日期:
乙方(公章): 法人簽字: 日期:
